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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挂了电话。
韩律师发来消息。
“证据已固定。可发律师函,主张名誉侵权及商业秘密侵害。”
我回。
“发。”
十分钟后,律师函出现在工作群。
周启明没再说话。
费可可私聊我。
“陶枝姐,我家里条件不好,这份实习对我很重要。你能不能放过我一次?”
我回复。
“你家境不好,不是偷别人机会的许可证。”
凌晨一点,林总发来消息。
“董事长夫人想明天和你单独谈长期顾问合同。”
我看着那行字,心里很静。
像持续三个月的噪音终于停了。
第二天上午,我回到公司。
前台小姑娘小声提醒。
“陶姐,周总让你去大会议室。”
我问。
“谁在?”
她咽了咽口水。
“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