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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复活_第五章 酒店(第1页)

  第五章酒店

  一大桶酒掉落在街心,摔破了,这事故发生在人们把它从大车上卸下来的时候。当时,酒桶突然滚落下来,桶箍断裂,木桶像胡桃壳似的四分五裂,刚好散落在酒店门前的石头街道上。

  附近一带的人,有的扔下活儿,有的不再闲逛,全都赶到出事地点喝酒来了。街道上铺的石头高低不平,大小不一,棱角凸出,仿佛存心要把所有走上前来的人都弄残废似的。这些石头把地面上的酒圈成了一个个小酒洼,照着酒洼的大小,周围全都挤满了数目不一的抢酒喝的人。有的男人跪在地上,双手把酒捧起来啜饮,或者趁酒还没有从指缝间流掉时,捧给从他们肩上伸过头来的女人吮吸;还有一些人,有男有女,用破陶杯在酒洼里舀着,甚至有人用女人的头巾去蘸,然后挤进小孩的嘴里;为了不让酒流失,有的人用泥筑起了小小的堤坝;还有旁观者听从高处窗口里的指挥,奔东奔西,忙着拦截那些涌向新方向的涓涓细流;也有人在那些被酒浸透的酒桶板上下功夫,起劲儿地舐着、吮着,甚至津津有味地啃嚼那些被酒沤软的木桶碎片。这里没有排水沟,酒不会流走,不仅所有的酒都被吮干喝净,连不少烂泥也被一并带走了,就像这条街上有清道夫似的——假如熟悉这条街道的人真的相信会有奇迹出现。

  在这场抢酒比赛中,男女老少的欢声笑语响彻街市,极少野蛮粗俗,更多的是嬉戏和欢乐,其中蕴含着一种特殊的友谊、一种显而易见的人人都想和别人交往的意愿,特别是那些运气较好或性格开朗的人,还引得他们嬉笑拥抱,彼此祝酒,互相握手,甚至有十几个人手拉着手跳起舞来。待到酒已喝尽,那些酒流最多的地方被手指挖出一个个小泥坑时,这场突如其来的欢闹也就突如其来地停止了。那个原来在锯木柴,把锯子往木柴堆中一扔便赶来喝酒的男人,这时又拉起了锯子;那个把一小盆热灰扔在门口台阶上的女人,又回去端起盆子,烘烤自己和孩子冻僵的手脚去了;那些赤着胳臂、头发缠结成团、脸色苍白的男人,刚才从地窖里钻出来,出现在冬日的阳光下,现在又钻回地窖里去了。街道又被愁云惨雾笼罩,对这儿来说,这种凄惨的情景比阳光灿烂更加自然和谐。

  洒出的酒是红葡萄酒,它染红了巴黎近郊这个圣安东尼区狭窄街道的地面,也染红了许多双手、许多张脸、许多赤脚、许多木鞋。那锯木柴男人手上的红色印到了木柴上;那哺育婴儿的女人把染红的头巾重又缠到头上时,红色印上了额头;那些贪婪地啃嚼过酒桶碎片的人,像老虎吃了活物一样满嘴通红;一个满嘴血红的爱开玩笑的高大汉子,头上戴着一顶脏口袋似的睡帽,用手指蘸起和着泥的酒浆,在一堵墙上写了个“血”字。

  这种酒洒到街心的石头上、许多人被它染得血红的时日,快要到来了。

  笼罩在圣安东尼区圣颜上的乌云,被倏忽即逝的一缕微光驱散了一会儿,如今又黑沉沉地聚拢来了——寒冷、肮脏、疾病、愚昧和贫穷,是侍候在这位圣者座前的五位老爷,他们都是有权有势的王公贵族,特别是最后那一位。那些在磨盘下(当然不是神话中那种能把老人磨成青年的神磨)被可怕地磨了又磨的标准小民,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在门廊下徘徊,从窗口失神张望,在寒风中衣不蔽体地缩成一团。那折磨他们的磨盘,把青年人磨成了老头儿,把小孩磨得面老声沉,无论在儿童还是成人的脸上,都深深地刻印着饥饿的旧痕新迹。饥饿到处横行,饥饿被推出高楼大厦,钻进挂在竹竿和绳子上的破衣烂衫;饥饿和麦秸、破布、木片、废纸一起变成了衣服鞋帽;饥饿也附在那男人锯下的小木柴片上,饥饿从不冒烟的烟囱上朝下俯视着,从满是找不出半点儿可供充饥的残渣儿的垃圾堆的肮脏街道上冒出来;饥饿刻在面包店老板的货架上,存货不多的每块劣质面包上都写着“饥饿”二字;在腊味铺里,每一根待售的死狗肉腊肠上都有饥饿的印迹;在炒栗子的转筒里,饥饿的枯骨和栗子一起咯咯作响;饥饿被碾成了粉末,撒在那一小碟用几滴舍不得放的油煎出来的带皮土豆片上。

  所有适合饥饿逗留的地方,它都流连不去。它栖身在一条臭气冲天、狭窄弯曲、和其他狭窄弯曲的街道相连的街道上。街上挤满衣衫褴褛、头戴睡帽的人,人人身上都散发出一股破衣烂帽的臭味,一切看得见的东西都带着凄楚的目光,看着这些面带病容的人。可是在他们那走投无路的神色中,还是流露出一种困兽犹斗的情绪。虽然他们无精打采,骨瘦如柴,他们当中仍然不乏冒着怒火的眼睛,不乏因强忍紧闭而发白的嘴唇,也不乏绞杀自己或用作绞人的绞索似的紧锁的双眉。店铺的招牌(数目几乎和店铺一样多)上全都是表示贫穷的凄惨画面。肉店画的是皮包骨头的肉,面包店画的是最粗劣的面包,酒店信手乱画了几个酒客对着几杯分量不足的薄酒发牢骚,或者交头接耳凑在一起密谈。除了工具和武器,没有一样东西有兴隆的景象,只有刀具铺的刀斧锋利闪亮,铁匠铺的铁锤沉重有力,枪械铺的枪械杀气腾腾。让人摔断腿的石头路面上到处是泥坑水洼,石头虽然没有走道,但会突然跑到你的家门口来。为了补缺,排水沟奔到了街心——这是指有水可排时,只是发生在大雨滂沱之后,可是紧接着,它就会怪病发作似的冲进各户人家。街上,隔一段很远的路才有一盏粗陋的街灯,用绳子和滑轮吊着;到了晚上,点灯人把灯放下点着,然后重又吊起来,一束昏黄的灯光就在人们头上无力地摇曳,仿佛是在海上。它们确实是在海上,这艘船和全体船员正面临着暴风雨袭来的危险。

  总有一天,这一地区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的人会因为整日无所事事、腹中饥饿难当,而对那点灯人的行当琢磨起来,久而久之,就会想到要将他的方法加以改进,用那些绳子和滑轮把人吊起来,来照亮他们处境的黑暗。不过,现在这种时刻还没有到来,每一阵掠过去的法国的风都只是徒劳地吹动了稻草人的破衣烂衫,因为那些歌喉婉转、羽毛艳美的鸟并没有引起警觉。

  这家酒店就开在街角上,在外观和等级上都比别的店高出一筹。酒店老板穿着黄马甲、绿裤子站在门外,看着人们在争着喝倒在地上的酒。“这跟我不相干,”最后他耸了耸肩膀,说,“是市场送酒人干的好事,让他们另外再送一桶来。”

  他一眼看见了那个正在墙上涂字、爱开玩笑的高个子,便隔街朝他喊了起来:“喂,我说,加斯帕德,你在那儿干什么呢?”

  那人像他们那帮人习惯的那样,意味深长地指了指他闹着玩写的字。可是他碰了壁,对方完全不予理会,

  这在他们那帮人中也是常有的。

  “又在干什么?想进疯人院吗?”酒店老板说着,穿过街去,抓起一把烂泥,把闹着玩写的字那个字涂掉,“干吗写在大街上?难道——告诉我——难道你就没有别的地方写这种字了吗?”

  他一面劝,一面用一只干净的手朝那个爱开玩笑的人心口上点了点(也许有意,也许无心)。那个人用手拍了一下对方的手,敏捷地朝上一跳,然后用一个夸张的舞蹈动作跳落在地上,一只脏鞋子便顺势从脚上甩到手中,他拿着举了起来。如此看来,他是个爱恶作剧(不能说恶劣凶狠)的人。

  “穿上,穿上,”酒店老板说,“去喝酒,去喝酒!”说着,在那个人的衣服上擦干净满是泥污的手,他这样做完全是故意的,因为这手是因那个人弄脏的。然后他才重又穿过街道,回到酒店里。

  酒店老板三十来岁,脖子粗,像个雄赳赳的武夫。他一定火气很旺,尽管天气寒冷入骨,他仍未穿外衣,只把衣服搭在肩上。衬衫袖子高高卷到肘部,露出棕色的胳臂。一头浓密卷曲的黑色短发,没戴帽子。他一身皮肤黑黝黝的,眼睛很有神,而且两眼之间间隔很宽。总的说来,从外表看,他脾气不错,也不见得能饶人;显然,这是个意志坚定、目标明确的人;在两边是深渊的羊肠小道上,最好不要和这种人狭路相逢,因为他是死也不会回头的。

  他走进店里时,他的妻子德法尔热太太正端坐在柜台后面。德法尔热太太年纪和他不相上下,身材粗壮,有一双似乎什么都不看却什么都不放过的眼睛,一只大手上戴着沉甸甸的戒指,脸色镇静,相貌坚毅,举止从容不迫。德法尔热太太身上有一种品质,让人可以由此断定,她所经管的任何账目都是不大会出错的。生性怕冷的德法尔热太太身上紧裹着毛皮衣服,头颈上还围着一块色彩鲜艳的披肩,不过,一对大耳环倒没有被遮住。她面前摆着编织活儿,但她没有编织,而是捏着一根牙签在剔牙。她用左手托着右肘,专心致志地剔着。丈夫进来时,她没有作声,只是轻轻地咳了一声,加上她微微向上抬了抬那浓黑的眉毛,这在暗示她丈夫好好注意店里酒客的情况,因为就在他走到街对面去时,来了新顾客。

  酒店老板转眼朝四周打量着,最后,目光停留在坐在角落里的一位年老绅士和一位年轻小姐身上。店堂里还有另外几个顾客:两个在玩纸牌,两个在玩多米诺骨牌,三个站在柜台旁,慢吞吞地呷着杯子里的那一点儿酒。当他走到柜台后面时,注意到那位老先生向那位小姐递了个眼色,意思是:“这就是我们要找的人。”

  “你们他妈的到这儿来捣什么鬼?”德法尔热先生自言自语,“我又不认识你们。”

  他假装没看见这两位陌生的顾客,自顾自跟站在柜台旁喝酒的三位顾客攀谈起来。

  “怎么样,雅克?”三人中的一个问德法尔热先生,“洒在地上的酒都喝光了吗?”

  “喝得一滴不剩了,雅克。”德法尔热先生回答。

  待他们这样互唤过这个名字后,正在用牙签剔牙的德法尔热太太又轻轻地咳了一声,微微地抬了抬眉毛。

  “这班穷哥们儿,”三人中的第二个对德法尔热先生说,“是不大能尝到酒味儿的,除了黑面包和死亡,尝不到别的味儿,是吧,雅克?”

  “是的,雅克。”德法尔热先生回答。

  在第二次这样互唤这个名字时,德法尔热太太依旧泰然自若地用牙签剔牙,过后她又轻轻地咳了一声,微微地抬了抬眉毛。

  三个人中的最后一个放下喝干的酒杯,咂了咂嘴,开口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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